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条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岸边拆船,指废船停靠拆船码头拆解;废船在船坞拆解;废船冲滩(不包括海难事故中的船舶冲滩)拆解。本条例所称水上拆船,指对完全处于水上的废船进行拆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