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八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八条 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
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本条例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04-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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