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人才流动及其相关的行为和活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