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七条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