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
第三条
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工作协调机制,深化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事项。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推进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相关工作。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推进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