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

第四条

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 第四条 市数据部门负责指导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支持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浦东新区数据部门负责具体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工作。
市和浦东新区网信部门负责区块链基础设施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
市和浦东新区交通、商务、地方金融、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