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交易市场的设置、经营管理、场内交易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