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4-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