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