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9-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