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十八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息数据对接标准,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全市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政府有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等的相关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与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应当向相关部门和组织开放相应的管理权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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