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创新能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三章 创新能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 本市建立健全激励创新的项目管理机制。自由探索类研究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开放竞争方式遴选研究人员和团队;目标导向类研究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担主体;可能产生颠覆性创新成果但意见分歧较大的非共识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定向委托的方式予以支持。
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提交科技报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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