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幼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