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八条

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八条 本市鼓励遗体捐献行为,树立尊重捐献人的社会风尚。
对在遗体捐献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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