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制定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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