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拟定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并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落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