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第四十二条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十条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一)违反本条例...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处理或...
← 查看《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