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个体工商户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