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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