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五十五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