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