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
(二)自动化决策,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
(三)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四)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
(二)自动化决策,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
(三)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四)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