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