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