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03-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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