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章 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章 人民币 第十七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03-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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