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二章 设立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二章 设立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