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三条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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