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第四十条 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