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七十四条 合营企业原则上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以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