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在中国法律、法规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合营企业有权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