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