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五章 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五章 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本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和合同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