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四章 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组成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四章 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组成 第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