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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