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人员在执行本法规定的任务时,依法履行人民武装警察的有关职责和义务,享有相应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