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防卫作战任务,依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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