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对在执行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武装警察,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协助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