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二条 合议庭或者法官独任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经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法官签署,由人民法院发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