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