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五条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赔偿委员会,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赔偿委员会由三名以上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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