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