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