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