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7年6月2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同时废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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