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