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法律 发布日期:199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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