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08-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