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十三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