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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